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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08-4-5 13:10:12 来源: 作者: 点击:197
一、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?
1、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,应由中国 外交部领事司办理“确认”手续 。
2、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 的香港律师出具,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(香港)有限公司进行确 认、传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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